资料下载
1、仪器应放在10~40℃,相对湿度80%以下,且在空气中不含腐蚀气体和有害物质情况下保存;
2、在用户遵守产品的保管、使用、安装运输规则时,从制造厂发货之日起,12个月内因产品质量不良而不能正常工作时,厂方负责为用户免费修理和维护。
技术文章
推荐新闻
服务热线:
版权所有©2025 得利特(北京)科技有限公司 | 备案号:京ICP备16038793号-5
管理登陆 技术支持:化工仪器网 sitemap.xml
18600678546
点击隐藏
扫描二维码